自定義內容1
《實施辦法》明確,少數民族考生符合“三統一”條件的,加分分值分區域分階段逐步降低:2022-2023年,一類區域加5分、二類區域加10分、三類區域加15分;2024-2025年,一類區域不加分、二類區域加5分、三類區域加10分;2026年起,一、二類區域均不加分,三類區域保留5分加分。